关于申报2005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的通知
湘建协[2005]第015号
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增强全社会建设工程质量意识,根据《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评审2005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数量和截止日期
(一)推荐的工程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0日竣工、2006年元月15日前已完善竣工备案手续的工程及2005年备案且未参加2004年度省优质工程评选的工程。
(二)申报单位:应为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
(三)各市、州推荐申报数量详见附件一。
(四)申报材料请于2006年2月25日前报送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申报及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组织申报2005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湘建协[2003]第002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申报资料的审查工作。必须查验规划“一书两证”、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原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各推荐部门要主动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向我会出具的“2005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推荐函”必须由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认真填写好“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湖南省建设系统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外拓工程(省外)由企业按同类规模和标准直接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
(四)请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和各有关部门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2005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资料(含申报表和附件)、推荐函、湖南省建设系统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2005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五)各推荐部门要克服攀比心理,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推荐函中对被推荐工程的质量水平要进行排序,同时不得超过附件中的控制数量。如发现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推荐部门在全省通报批评;
(六)此次推荐申报工作,我会秘书处将对以往年度各市、州及有关单位的获奖及有关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存在问题的将不受理新项目的申报。
三、其它事项
(一)评审费:每个参评项目交评审费300元;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谭立兵 李友梅
联系电话:(0731)2212413 2251243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86号
附件:1、2005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数量控制表
3、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4、2005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
2 、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表
省建筑业协会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